根据通常的定义,利己是指只关心个人利益,而不在乎甚至损害他人的、组织的或社会的利益;而利他则恰恰相反,指一个人可能会为了维护他人的、组织的或社会的利益主动牺牲个人的利益。人如果是纯粹利己的,就不可能产生利他行为,因为利他行为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要求牺牲本人的利益。但人如果是纯粹利他的,就不应该在乎自己的任何利益,所以不可能同时又是利己的。因此,纯粹的利己和利他只能是相互对立的,只有在人是并非纯粹利己或纯粹利他的情况下,利己和利他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上。
然而,在现实中,我们在有些人身上不仅看到令人反感甚至愤恨的自私自利行为,也能看到为了他人、组织或社会的利益而甘愿做出重大牺牲的利他行为,也就是在同一个人身上,可以看到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两种行为同时存在。因此,正如大家倾向于说人性中善恶两种本性都有一样,一个比较容易接受的结论是,人的利己性和利他性是可以同时并存的。也就是说,绝大多数人实际上都并非纯粹的利己或利他,而是两种特征的某种组合,只不过在某些人身上我们更多地看到利己性,而在另外一些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更多的利他性。
黑龙江众森企业绩效薪酬管理咨询公司看到,关于人是利己性和利他性混合体的观点实际上早已有之,比如,希勒尔(Hillel)说过这样一句经典:“若我不为我,谁会为我?若我不为他人,我算什么?如果不是现在,又当何时?”这句话实际上首先强调了对自我的责任,强调了自我价值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,人要为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负责,而不能指望别人为自己争取。其次强调了对他人的责任,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责任,大家同处一个共同体和社会,如果不能为他人着想,那么自己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?最后一句则强调了行动的紧迫性,提醒人们不要拖延,不要总是想着等待更好的时机,鼓励人们尽快采取行动去面对挑战。

